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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7 16:11:10点击:619
山东成人高考加分录取照顾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加50分、30分、20分、10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地区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注:上述关于山东成人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推测均出于交流学习目的,仅供考生参考,不具有任何商业盈利行为,不具有权威性,山东成人高考的加分录取照顾政策还是要以当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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